学部新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部新闻 > 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走深走实,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师生学习的重要内容。9月9日下午,应学部邀请,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学军在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一楼东报告厅作专题宣讲报告,生命与食品学部及组成学院、励行书院全体教职工及部分学生参加本次学习。

朱学军同志结合宁夏地域实际与高校育人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立法意义等方面,深刻阐释了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与法治价值,详细解读了重点条文。他指出,高校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阵地,全体师生要自觉学习相关政策法律,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全过程,做民族团结的传播者与践行者,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氛围。

与会师生认真聆听学习。报告会站位高远、内涵丰富、条理清晰、贴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既帮助干部教师深化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思想认识,又为学院、书院、学部精准落实依法治校、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明确了路径、提供了方法。

学部党委书记张培松在总结中强调,全体师生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主动学法守法、自觉当好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传播者、践行者,凝心聚力、团结共进,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法律法规的核心主旨、法治精神、重点条文全面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校园育人各场景;要严守校园阵地,守牢校园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以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成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篇: 宁夏大学第三届“生命与健康”研究生 学术论坛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