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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 号)《宁夏大学成果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2〕200)等法律法规,经与金田产业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就科技成果转让达成一致,相关信息如下所示:

一、交易双方基本信息

技术让与方(乙方):生命科学学院邱小琮团队

技术受让方(甲方):金田产业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技术名称:一种内陆湖泊水环境生态治理系统

转化方式:专利实施许可

二、定价方式

协议定价

三、交易价格

伍万元(¥50,000 元)

四、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五、收益奖励金额

肆万两千伍佰元(¥42,500 元)

六、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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